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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不是京借,能在北京协商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11-06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方式如下: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以协议离婚为例,双方当事人想协议离婚的,应共同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民政局工作人员对离婚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待男女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他们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必须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做出适当的处理;
    (5)协议离婚必须合法。诉讼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北京可以视为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只要被告在北京连续居住满一年,此时,原告不是北京籍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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