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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免除刑事处罚,参考以下方法

刑事辩护 2023-11-06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免除刑事处罚是指对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除刑事处罚是针对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严重危害的犯罪行为,如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造成重大损失、不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等。可以采用免除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和免除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按照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也可以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我国刑法实行自负责任、反对株连的原则,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毫无意义,不予追究。根据不同的犯罪情况,免除刑事处罚是可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当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只给予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由于具有下列情形,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被赦免的;不符合告诉才处理的告诉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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