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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犯罪金额的界限是什么,是否有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3-11-06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
    1、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如下: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开设赌场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3、主体要件,开设赌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4、主观要件,开设赌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什么,我国刑法对此并无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并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 一、开设赌场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是什么
    1、开设赌场罪犯罪数额的认定如下: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开设赌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2、开设赌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3、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开设赌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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