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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 2023-11-06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自行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协议离婚的程序规定是:
    1、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签字;
    2、当事人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4、当事人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一个月后,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签字;
    2、当事人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4、当事人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一个月后,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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