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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原本有三人,现在户主过世,亲戚拿走了确权证,其他两人无法将户主名变更,应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11-07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可以变更户主。土地证变更姓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
    4、若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
    土地证变更户主,需要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 土地证户主去世要更改名字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等。
  • 确认土地权属后,可以变更户主姓名。生、老、死都是常事,比如,原土地承包户户主就是家里的老人,为了方便以后的土地处理,年轻一代需要把土地承包户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名字。但更改土地权属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籍;承包地依法流转,不存在权属纠纷;原户主去世,家庭成员之间没有纠纷。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一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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