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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被人打伤,轻伤一级,九级伤残。想问一下,这种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伤残赔偿金?谢谢!

刑事附带民事 2023-11-07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都可以提出。 需要准备好的资料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根据规定,在重伤害或者被害人死亡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近亲属有可能不能得到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
  • 被打轻伤一级赔偿标准是以下八点: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费;
    4、营养费;
    5、误工费;
    6、交通费;
    7、住宿费;
    8、抚慰金。
    根据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法律分析:只要确实达到伤残等级,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伤残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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