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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女方信息贷款,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婚姻债务 2023-11-07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具体情形分析,有可能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一方进行借贷是一方的个人贷款,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就算以后结婚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贷款的钱到的两个人的账户,那么两个人都有还款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恋爱期间的借款在婚后还要还。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虽然男女双方在发生借款之后进行了婚姻登记,但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能成为之前两人借贷关系消灭的抗辩理由,也不可成为债务人拒绝归还借款的理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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