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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借条中约定的按欠款金额百分比支付违约金是否合法?如果欠款为100万。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07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含违约金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1、支持当事人在借条中自愿约定违约金,并且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以下借条是无效的:
    1、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条无效,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趁人之危或逼迫签下的借条无效;
    3、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条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
    三、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
    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可以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1、我国相关法律中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但是,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就可以在借贷中作出违约金的约定。
    3、约定的违约金的具体比例,不能超过法律规定。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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