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是这样的,我和老公目前有一套房子(房子是婚前财产)因我老公是离异的之前有一个女儿,但已判女方,现为了怕以后有事争两孩子争房子,我们全家商议把房子公证在我女儿名下,请问这样可以吗?我和老公目前有一套房子(房子是婚前财产)我们全家商议把房子公证在我女儿名下,请问这样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9-04-07 15: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 1、如果财产不做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是该财产的50%,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2、如果财产做了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时该财产的全部,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3、也就是说,财产是否婚前公证不影响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只是影响遗产的多少!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1、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2、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3、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4、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5、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6、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7、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8、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