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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劳动合同,领导要辞退我,但我有打卡记录作为证据,是否还需要在公司上班?

无故辞退 2023-11-08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之间没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可以随时辞职,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会影响劳动者所主张的请求。只要劳动者可以通过其打卡记录、工资条、考勤卡、工牌等,确定双方存在事实上劳动关系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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