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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承担医药费,我该如何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8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的,建议你联系对方,看具体是属于什么情况,你是可以拿到补偿金或者违约金之类的赔偿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要看是否签订了协议、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未签订协议或者没有约定,那么依据公平原则可以要回相应的费用,这个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费用应该是要的回来的,只是要支付一定违约金。
    如果对方不愿意的,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受害人可以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但前提是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法律分析: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的,建议你联系对方,看具体是属于什么情况,你是可以拿到补偿金或者违约金之类的赔偿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要看是否签订了协议、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未签订协议或者没有约定,那么依据公平原则可以要回相应的费用,这个可以跟对方协商解决,费用应该是要的回来的,只是要支付一定违约金。
    如果对方不愿意的,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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