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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的对方是否有探视权?

子女抚养 2023-11-08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抚养费和探视权之间没有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您好。首先需要明确,探视权和抚养费并没有必然的关联。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探望权的行使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可以起诉,人民法院会对抚养孩子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
    第68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具有探视权。因为抚养费和探视权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
    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法律依据: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具有探视权。因为抚养费和探视权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
    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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