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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可收集哪些证据,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11-08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损害赔偿可收集如下证据:
    1、证明过错情形存在的证据。例如,与他人重婚的婚姻登记记录、实施家庭暴力的经鉴定报告鞥;
    2、证明损害赔偿数额的证据。例如,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等;
    3、离婚损害赔偿可收集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要收集以下证据:
    1、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2、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等。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损害赔偿可收集的证据可包括: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五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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