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开车撞伤骑摩托车两人,我全责,需要支付伤者营养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9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体损害,不能通过人体的日常饮食进行调解愈合,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相应的营养物质,来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营养费首先应该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支付。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较大,受害人需要比较长的休养时间,营养费也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限额的,那么营养费应该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予以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营养费一般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中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营养费,但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开车撞伤骑摩托车两人,我全责,需要支付伤者营养费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