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后,老公自愿放弃房产,贷款在老公名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9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产权,需要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住房需要确权,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
    2、如果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姓名,需要办理去除一方姓名手续,到房管办理;
    3、夫妻俩持有以上住房三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住房协议产权公证,明确住房属于一方所有,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一份公证,得到公证书,然后保管好就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后房产有贷款可以通过转按揭或付清全部银行贷款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可以将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携带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持产权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注销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贷款通则》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 离婚后有贷款的房产可以通过转按揭或付清全款进行产权过户。当事人可以将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携带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持产权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注销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法律依据:离婚后有贷款的房产可以通过转按揭或付清全款进行产权过户。当事人可以将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携带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持产权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注销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贷款通则》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