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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了,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 2023-11-09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主张违约方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已签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卖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构成根本违约的,卖方可以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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