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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二手房买卖中未还清的贷款,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 2023-11-09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有:
    1.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
    2.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
    3.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
    4.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5.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有:
    1.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
    2.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
    3.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
    4.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5.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贷款买的二手房,其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去房产局办理过产;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
    3、递交收据和双方过户所需证件,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
    4、去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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