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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后,如何分配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9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房屋产权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因为这房子应视为是父母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所以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婚后双方子女都有产权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购房离婚怎样分割:如果是婚前自己父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是登记在自己的名字下面,可以视为父母对于自己的单独赠与,房屋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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