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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女儿的户口在一起,是否可以一起迁移户口?

其他 2023-11-09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户口可以迁到另一个家庭。但要经过同意且以另一个家庭房屋为实际居住地,才可以将户口迁入。与房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常住户口居民,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未成年子女(小孩)是不能单独迁移户口的。(必须和父母一起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能够证明他们是父子关系就可以了。比如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或者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法律依据:《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
    第九条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特殊规定除外。
    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一条 在同一设区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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