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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的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协议离婚 2023-11-10 0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离婚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财产权属证、债务凭证等;
    (4)其他材料。
    离婚证明的办理方式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询问当事人;
    3、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离婚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财产权属证、债务凭证等;
    4、其他材料。
    离婚证明怎么办理
    离婚证明的办理方式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询问当事人;
    3、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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