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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借款三万元不还,法律上会怎么处理呢?

债务追讨 2023-11-10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应对:贷款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及时清偿;如果借款人拒不清偿的,则贷款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借款人不还钱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方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5、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开始执行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借款不还的,可以起诉。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应当作出判决,让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借人偿还借款,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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