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离异家庭申请低保是否需要查询子女的财产信息?

其他 2023-11-10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低保主要会核查家庭财产主要包括大额财产(主要包括大额现金、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股权和其他财产等。
    第一类:就是已经不是困难家庭的人群,这些人群可能以前生活水平不是很好,需要依靠国家补助,随着有些家庭子女成人,参加工作,有相对稳定的收入,这就算脱离了困难家庭,就无法继续领取国家低保补助资金了。

    第二类:明明有劳动能力但不参加工作也是无法领取的。第三类:因为参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群,无法领取补助。
    第四类人:明明有一定经济基础,却把钱用在其他地方,然后去申请低保的,若审核不通过也是无法领取的。

    第五类人:家里具备经济条件,并有贵重物品的人群。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法律分析:低保办理,是需要按照公民户口簿为准来考核该家庭是否满足低保条件的,低保是没有要求不能和子女户口在一起,只是对于和子女户口在一起的申请人,若子女相关情况影响到低保申请人情况下,相关部门是可以不给予该申请人办理低保。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不会查询,认定低保对象主要查询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这三个条件。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
    所以女婿如果不是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同生活在一起就不会查其财产。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