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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给子女后,父母是否有权收回房产?

房屋产权 2023-11-10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一般情况下父母无权收回。但以赠与方式过户,子女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存在法定情形的,父母可以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收回房产;以买卖方式过户,子女没有付钱的,父母虽无权收回房产,但可以依法主张债权、要求子女归还购房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父母以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要回吗;肯定是不能要回的,除非是子女愿意退回。。。
    因为即然是买卖也就是自愿的,房产即然过户了,房产就属子女的法定归属权了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的。
    所以不管什么情况父母也是不能要回,除非是子女愿意退回房产也是可以的。
  • 法律分析: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起诉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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