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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位朋友出去喝酒,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那个人是骑电瓶车撞在树上死亡的,我不认识他。我和朋友在酒桌上喝酒,我朋友是那个被叫去的人。请问我有责任吗?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11 0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在一起喝酒出了事故怎么赔偿
    1、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比如说赔偿丧葬费用和医疗费用等等,这需要依情况而定。如果共同喝酒之人,承担了照顾的义务,并且没有过错,那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共同喝酒之人,没有承担相应义务,那么就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喝酒后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喝酒死亡,其他人一般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其他人有以下几种行为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1、强行劝酒引发疾病甚至死亡的;
    2、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者家中;
    3、对于醉酒者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等危险行为未加以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起喝酒的人有赔偿责任。一起喝酒的人在有人喝醉后,有照顾扶助的义务,你朋友酒后驾摩托车摔死,一起喝酒的人明显是有责任的。不过,一起喝酒的人只能承担次要责任,你朋友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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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酒桌上喝酒,被骑电瓶车撞树上死亡,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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