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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小三生了我丈夫的孩子,我可以起诉他们重婚罪吗?

重婚 2023-11-11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证据不足也可以起诉。被害人要求追究配偶重婚罪,但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出示对方的犯罪证据,自诉人出示的证据往往不能证明被告人犯罪。
    自诉人诉丈夫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了子女。同居不构成犯罪,非婚生子女也不构成犯罪,必须有证据证明丈夫与他人重婚才能胜诉。证明丈夫重婚的证据可以是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等。
    涉嫌重婚罪的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如果因此导致离婚的,还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生有孩子的,不构成重婚。也是说,有没有孩子不是重婚罪的充分证据。重婚罪的充分证据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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