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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还能分配转让前的利益?

股权转让 2023-11-11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能分配转让前利益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公司股权转让后转让款的分配:公司的利润在未分配之前,属于公司净资产,与股东个人没有直接的财产权属联系;原股东享有的是股利给付请求权而非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东在股权转让后就不再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不论是转让前的还是转让后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协商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股权转让后,若是股东会已经作出分红决议的,原股东可以分配转让前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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