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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裁决提起上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应对呢?

劳动仲裁 2023-11-11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要先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在获得裁决书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准备好起诉状、按对方人数准备好起诉状副本,并依法收集证据,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出工人员名单;
    (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
    (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8)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在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纠纷,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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