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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楼下漏水,楼上人是否有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11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楼上漏水的责任应当由楼上住户承担。楼上用户因个人原因使得有关设施漏水侵犯楼下住户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对楼下住户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物业公司因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导致漏水的发生,也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可以要求楼上住户或者未尽到义务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停止侵害等民事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 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 一是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由自己负责;二是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 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发生楼上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要证明不是自己人为的去损坏的,在查明造成楼上漏水属于邻居的责任。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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