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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将婚前房产改为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1 15: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购房加署另一方的姓名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房产婚后更名不一定属于个人。如果婚前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依法不属于夫妻个人所有,而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二人在离婚时均可对房屋主张所有权。如果是该房子直接更名为对方名字,并且夫妻间约定让对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则房子属于对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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