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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迁走了老家,那里的房子还有权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11-11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出去了的,家里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农作物等附属物,当事人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且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一般是由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不动产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予以继承:
    1、当事人可以依法对继承房屋进行公证,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2、也可以直接携带房屋继承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房产继承要办理过户手续。我国法律规定,发生继承、受遗赠情形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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