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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随我姓,上了我家的户口,等我们领结婚证的时候可以改为他爸爸的姓吗

离婚 2019-03-26 17: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离婚后子女姓氏、户口随哪方的规定,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取决于当事人的决定,对孩子有利的决定,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但是,给孩子更改姓氏时需要另一半的同意,还须经过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同意。
  • 领取结婚证之前,两位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夫妻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都是单身身份,不存在所谓的婚外情。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
    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
  •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94年以后的同居),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
    如分手,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当然,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 1、《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2、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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