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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回家三天后,怀孕8个月时胎停了,医院是否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1-12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的产检是不属于大病统筹范围内的,需要自行支付费用后由生育保险统一核报。简单说明就是你怀孕期间的一切检查费用由现金支付,医保不予以报销;住院期间费用可以直接按照生育保险进行出院结算;待生产完毕后一起办理产前检查、晚育津贴等事项。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的产检是不属于大病统筹范围内的,需要自行支付费用后由生育保险统一核报。简单说明就是你怀孕期间的一切检查费用由现金支付,医保不予以报销;住院期间费用可以直接按照生育保险进行出院结算;待生产完毕后一起办理产前检查、晚育津贴等事项。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法律分析:怀孕后要办理什么手续 到医院验血和打B超确认怀孕,领取妊娠证明(以后办准生证、就医确认凭证、五次免费产检卡时要用到)。 怀孕16周左右到医院建档(选产检医院要慎重,如果中途变更医院变更前的医疗费社保不支付)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办理《就医确认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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