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谁来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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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来承担的,如果是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都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是需要经过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保管各类资料、调查以及作出结论这五个步骤。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谁来承担

  一、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谁来承担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来承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

  1.报告。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3.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是对医疗事故或事件做出准确鉴定、准确定性、正确处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医疗单位在接到有关当事医务人员、其所在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的报告以后,应依法做好保管和封存工作,以免发生不利于医疗事故处理的事情。

  4.调查。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作出结论。医疗事故处理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最后做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三、医疗事故申诉有哪些程序

  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快车提醒,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诉。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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