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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是否需要提供户籍信息到户口所在地?

起诉离婚 2023-11-13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协议离婚,就是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综上,离婚是不是要去户籍所在地,关键要看离婚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离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的地方是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带好资料去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证一般是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是不能异地办理。带好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离婚协议等证件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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