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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异地经营怎么处理

连锁加盟合同 2023-11-14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1、异地经营处罚方式如下:
    (1)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2)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公司异地经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 异地经营处罚方式如下:
    1、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2、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二条
    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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