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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想把房子卖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吗?

房屋买卖 2023-11-14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变卖房产,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要明确这处房产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那购房合同上是否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已经注册的合法夫妻,两方的所有财产,都是属于共同持有的,所以在变卖房产时,合同的签定也要双方签字才有效,所以完全有权力要求撤消合同. 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未能在一年的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而且必须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解决纠纷,签订合同之后即便是无权处分,如果办完产权过户登记的,构成善意取得,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一方卖房子另一方不知情不能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可以卖掉。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经另一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属于无权处分,但是善意第三人基于对产权登记信息的信赖,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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