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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3万块两年不还,我该如何解决?

债务追讨 2023-11-14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朋友总是欠钱不还的,可以考虑先对朋友进行催收,再进行起诉。可以先让其依据合同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因为拖延还款产生的逾期利息。仍然选择拒不归还,就可以依程序向人民法院就欠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查验属实的,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
    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还钱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用于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立案,并向法院提出你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他偿还借款及利息。同时要求他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三年以内的欠款没有过追诉时效,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一、欠款是否有相关的欠条或者是借款协议?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且还未到还款日期,对方可以暂时不偿还的。如果未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向对方索要欠款。

    二、在到达约定还款日期,对方仍然不还款,可以给对方发出催告函。催告函,主要写明还款金额,还款的限定期限,以及其他的辅助条款。催告函发出,最好使用邮政快递,因为这个需要当事人签收的。
    第三,催告之后,对方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这时可以向写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你的诉求以及相关资料,排庭期,开庭审理,出判决书。

    四、法院出判决书之后,对方仍然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财产,基本都能追得回来。

    五、借条,欠条,以及相关借贷注意问题,可以查看这篇文章民间借贷,八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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