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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他借了3000元,每月1000元支付利息100元,时间长了,我付不起利息,他做不到7,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14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对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外的利息可以不用偿还。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2020年8月20日之前,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年8月20日之后,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规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民间借贷司法保护最高利率上限不再是固定利率,而是浮动利率,即不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
  • 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凭借借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他人拖欠利息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法院也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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