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之前在上海工作,现在从上海离职去其他地方了,可以把我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吗

社会保险 2023-11-15 0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若是上海本地户口的职工办理离职后,公积金并不能全部提前,只有在户口迁出当地、离休或退休的情况下可以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

    2.若是外地人员在上海务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原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制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外地人在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均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外地人在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均可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