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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亲因诈骗罪坐牢了,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跟他断绝父子关系吗?断绝后还会对孩子有影响吗?

其他 2023-11-15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仍然会有影响的。我国法律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关系的。在入学的档案之中是无法回避父亲的关系的。断绝不了父母子女关系 。
  • 根据法律,孩子不能和父亲断绝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是不会因双方口头或者协议断绝就能断绝的。我国法律不保护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也不允许断绝关系。
    血缘关系,由婚姻或生育而产生的人际关系,是人先天的与生俱来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就已存在,是最早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马克思说:“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亲生子女只能合法送养,可以与亲生父母断绝法律上的父子关系,其它的是没有办法断绝的。如果亲生父母生而不养,到他们年老后,需要亲生子女尽赡养义务时,可以在虐待标准之下进行“喂养”。
    这就叫报应吧!
    一、亲生子女只能通过被合法送养断绝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血源上的父子关系,谁都没有办法断绝。大家谈上的“断绝父子关系”,都指是法律上的父子关系,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未成年人子女送养。收养关系成立后,亲生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也就是大家说断绝父子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 亲生成年子女是不能依法断绝父子关系的 
    除了将未成年子女合法送养外,其它是没有办法断绝亲生父子关系。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没有通过合法手续的送养收养,法律上也是不认同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的。
    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因为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矛盾,会声称断绝父子关系,甚至还签字画押,这些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子女与父母之间协商一致断绝父子关系,双方彼此相安无事,法律也不会去强制干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断绝父子关系后,年老的父母撕约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的,法律也会支持的。这是因为父母养育子女已成为事实,同时也就为子女绑定了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是强制的,是不能通过协议免除的。
    双方协议断绝父子关系后,父母不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子女将来可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
    三、赡养也分三六九等
    生而不养,到自己年老后却要求子女赡养的情况很多,媒体也报道了很多。
    如山西的刘先生,在自己不到一周岁的时候,母亲改嫁他人。四十年后,亲妈找上门来要求这个亲生儿子赡养,怎么办?我国法律只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却没有例外规定,没有免除赡养义务的规定。
    即便生下来一天也不养,只要孩子不送养给别人,孩子就有赡养亲生母亲的义务。这样规定是不是有点残酷?让“四哥有法说”来讲,赡养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对那些为了追求自己幸福,丢弃亲生骨肉不管不问的人,年老人要求自己亲生子女赡养的,可以采取饿不死的“喂养”方式来解决。
    四、相关案例:侵害亲生女的坏爸爸,年老后还要求女儿赡养自己
    这是发生在上海的案例的。女儿年幼时受到亲生父亲的性侵,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一生未嫁。这个人渣父亲年老后,把两个儿子连同这个女儿一块起诉到法院,要求尽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
    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呢?按照法律规定,女儿就应该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哪怕是曾经受到父母的伤害,也是不能免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判决女儿去尽赡养义务,那就太残忍了。法院最后的判决来了一个变通的说法,鉴于女儿体弱多病且收入不高,无能力赡养,暂不承担赡养义务。
    唉!
    写在最后:
    回到提问上,亲生父母生而不养的,子女是不能与他们断绝关系的。建议等他们年老后要求你们赡养时,可以采取饿不死且又属虐待的“喂养”。大家说,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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