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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出事了同行的人需要负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5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喝酒死人同桌人如果具有先行义务行为,如劝酒、灌酒等,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但如果是喝酒者自己不听劝阻、执意喝酒的,则同桌人不承担侵权责任,由受害者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一起喝酒喝死人了的,同桌人如果具有先行义务行为,如劝酒、灌酒等,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反之,若是同桌人无上述行为,并且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的,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由喝酒者自行承担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酒驾引发伤亡共同饮酒人是否需担责,要看情况。如果共同饮酒人对伤亡情况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需担责;但如果共同饮酒人无过错的,是喝酒人自己造成的,则不担责。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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