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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力还款,银行有权对担保人抄家吗?担保人也无力还款,银行会怎样处理呢?

银行 2019-04-14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这个情况你要主动联系银行的风险部门协商最好与银行有关人员共同在公安在场的情况协商,能否减轻到最低还款,如果你被起诉信用卡诈骗,还是无能力偿还的,只会担负刑事责任,十二万的话,情节严重足够判处五至七年有期徒刑了你协商的宗旨就是每月保证一定数额的最低还款,要求银行不要走司法程序如果起诉你你则完全无能力还款所以我党国情下,少借银行钱,会出事的只要你保证每月都有还款,只是经济纠纷,不会涉及到信用诈骗如果你不予理睬或者无任何还款措施,会起诉你信用卡恶意透支简称信用卡诈骗
  •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1、个人为公司担保签名,属于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个人为公司担保,未约定担保形式的,依法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公司不依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个人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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