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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合伙开店,但是未进行工商登记,并且没有合伙书面协议,只有口头的,我已经出资部分现金,现在想退出,能拿回我所出资部分吗?我与朋友合伙开店,并且没有合伙书面协议,只有口头的,我已经出资部分现金,能拿回我所出资部分吗?

合同纠纷 2019-03-30 03: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合伙企业怎样登记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要件:  ⑴《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⑷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收费标准:变更登记收取一百元。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 即使没有合伙协议,只要双方存在合伙的事实,即可认为其存在合伙关系。当合伙关系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有书面协议的,按书面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同时合伙人出资数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
    但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因此,当事人只要找到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他们当初有口头协议,就可以起诉。
  • 关于合伙股权转让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入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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