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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伤者共住院188天,医疗费27000元,没有伤残鉴定,伤者户口是农村的,护理人员是城镇户口,那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没有伤残鉴定,那么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怎么赔偿?

保险纠纷 2019-03-31 08: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损害保险赔偿种类:
    1、损失补偿。在财产险中,是按投保财产实际发生的损失多少,理赔多少,但一般要减去免赔和残值。如果被保险人在财产出险后进行有效施救或减损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在保险金额以外赔偿,该部份最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准。
    2、推定全损。如果保险公司预计被保险财产的修复和施救等费用合计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推定全损。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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