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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跟着一个工人在一起工作时,他不小心摔伤了。我带他去医院治疗后,已经一年半过去了。现在他又来找我索要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1-16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您好,您可以报警进行处理
  • 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因提供劳务而受伤害的,可由接受劳务的一方与其按照各自的过错来进行赔偿,需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的费用支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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