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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和同村的吵架,对方一直恶言相向,激化我弟动手打人,后来两个人打起来,那人拿铁锤来打我弟,我爸上前阻拦便打到我爸头部,我弟见状就拿刀砍了对方两刀,后对方出血过多休克送往医院。医疗费我们也垫付了将近一万。我弟也因这事坐了一年牢。 对方还不想放过我们,还要求我们赔偿给他六万块钱。我们该赔偿这么多钱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17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微伤的,行为人需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受害人因被打一巴掌遭受较大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要求赔偿4000元是可以的。但最后具体能够赔偿多少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若行为人与他人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赔偿的数额是可能达到2万多元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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