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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贷款也有一人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7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的,如果用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且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房子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不一定算共有财产。一方虽是在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是用自己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偿还的,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一起贷款买房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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