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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对方的钱能要回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1-17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前对象花的钱,如果属于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还能要回来。但属于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不特定娱乐活动花的,不能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后欠钱可以要回来,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债权人提起诉讼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离婚的时候男方给的礼金一般不能取回,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除外:
    1、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礼金;
    2、男方婚前给付礼金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返还礼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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