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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想在25号离开,但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公司扣除了30%的工资。我能拿回我所有的工资,不让他扣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7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能扣除,除非劳动者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但是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克扣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扣除全部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确实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需要提供证据才能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扣除全部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确实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需要提供证据才能扣除部分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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