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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户口转到母亲的名下,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3-11-17 1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孩子户口变更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xx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不会的,只有在需要审查你前科劣迹时会查这方面记载,户口薄和身份证上是没有这方面显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 迁移户口需要带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到父亲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到孩子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父亲的户口本到父亲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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